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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婚外恋男人的自白

 


         是的,我其貌不扬,我贫穷如斯,只有由于才识我唯一的“财富”,只要她回来,我想我愿意与她长相厮守……
         坐在风雨飘摇的窗前,黑黑的天空已如墨染。月亮落了,星星也落了,只是心海之深处,有一点火花在跃动。爱是这样难,也是这样苦。男儿有泪不轻弹,只因来到伤心处。我知道她的心底苦,可惜无人诉说,而自己又是这样的无能。面对这一切,再没有往昔的神采,整日如霜打的茄子,蔫蔫的毫无精神。美好的所有在那天晚上已经结束了,剩下的痛悔和梦魔似的东西才刚刚开始,似乎有这种预感,在今后的日子里,它必将伴随我所有的昼夜。我无法走出这一片阴影,心底唯有的一点火花,在我人生的漫漫长夜,还能亮多久?
         她二十岁,正是如花似玉青春欲滴也是人生最完美最关键的年龄,她把自己送给了那个男人,送给了那个三十多岁近四十岁的男人。那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啊!那是一个社会上彻底的“混混”,除了有一个老母亲以外什么都没有(他的母亲靠他的异父同母的兄弟养着)。没有家,没有可栖身的房子,没有工作,也没有钱,靠租的一间民房栖身。房子的租金每月五十元,也是在拖了半个多月后,房东说了不少有伤自尊的话以后交的,房子里除了一张床外什么都没有,蚊帐是向房东借的。甚至连洗脸擦身的盆子也没有,洗涮的时候,就到自来水的水龙头下去。这个男人雄道就是她自己所说的她的那个“老公”,这个“家”难道就是她所期望的她的那个“家”吗?
在那天,在我去过她的住所之后,再没有看到过她,也没有见过她的所谓的“老公”,就象一夜之间忽然从这个城市里消失了。为什么她竞消失得如此“果断”?而我每想起她可能独自面对的困境,怎能不为她担心,怎能不把她挂牵?况且心底一份浓浓的恋情,纵然她忘记,我也唯有铭记她的出现,使我的生活开始变得生动起来……
         她叫王丽红,1979年生于雪峰山下的一户普通农家,个子小巧玲拢,一双美丽的大眼睛,流露出清纯,让人一眼就看出,这是一个不谙世事没有心计的女孩。说话时,头一偏一点,笑模笑样,一副永远的天真无邪劲。从我见过她的第一次开始,我就知道,这个人与我有缘。
         那是1996年3月的一天,我正在路上走着。忽然一辆宣传车在我的身旁停下,有人对我大喊大叫。我一看,原来是我的好朋友小张。两个月不见,小张已跳到另一家公司的策划部工作。小张说:“原来的公司搞不来,辞了。现在这边目前还可以,待遇比那边好,我呼了你几次,都没见回机”。我忙说:“这段时间呼机坏了,你小子不错,新鲜的曰味一个接着一个的换,除了‘姓’没变,别的什么都变了。”小张说:“哪里哪里、怎比得上你老兄,有空一定过来玩”。说完,就跳上车,招招手去了。记得那时在小张的身旁坐着一个女孩,呆在车上,一直笑笑的看着我们说话,她就是王丽红。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,我们之间没有直接说过话,我甚至当时都不知道她的名字,但她的“笑”,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。
         这事过去了大概有二十几天,小张突然呼我,问有没有空,说今晚上他请客,约了几个新朋旧友玩玩。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,心里正烦,跟几个朋友聊聊,散散心也好。回家跟老婆一说,老婆不高兴了,说:“人不人鬼不鬼的过日子,还有意思出去疯?跟你过了这么多年,连张象样的床都没有………
         当下我就灰了脸,象个做了错事的孩子,蹲到一边,一边接受老婆的教育,一边不时偷眼看一下墙上挂着的闹钟。时钟滴嗒滴嗒的响着,象是一匹快马正在哒哒的赶路,此时此刻,我的心火烧火燎的难受,可是又不能不忍耐下去。这样,挨到晚上八点钟左右的时候,BP机又响了,不回话,就知道是小张呼我。小张在电话里直骂我,说我枉为男人,钻进女人的裤裆里过日子。我想,我真得做回男人了,就开始换衣、穿鞋,然后不顾一切的走出去,只听到老婆嘶哑的声音在后面远远的传来:“出去就不要回来!”
         小张正站在酒店门口,不时东张西望,左顾右盼,不时又抬腕看表,看模样,他不象只是在等我一个人,见面彼此拍拍肩膀,我说:进去吧。小张说:稍等等,我向你介绍一位朋友。只见小张向远处的一个女孩子招手说:快点,王丽红,就等你一个人了。(这时我才真正知道王丽红就是她了)。等王丽红气喘吁吁的跑到面前,我们就匆匆地进了夜总会。
         在幽暗的灯光下,小张一一作了介绍,当介绍到我时,尽管当时灯光很暗,但我依然发现王丽红的眼睛忽然很亮地眨了一下,我的心突然有了一种感动,不自觉的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。这个晚上,我们始终呆在一起,好象有一种默契,不时有人邀她跳舞,都被她婉言谢绝了,而几乎所有的朋友都知道,我不会跳舞。
         看着那一对天真无邪的眼睛,听着低低回旋让人醉迷的舞曲,我的心扉慢慢的开始放开。我以茶代酒,一杯又一杯,喝了不少茶,后来发现自己竟然被茶醉倒了,于是说了很多很多的话,甚至还流了眼泪,我不知道当时何以变得那么脆弱,砍断手指头都不曾流过泪的我在一个不很熟悉的女孩面前,彻彻底底地倒下了,如一个无助的孩子……她默默地听我说着,时不时的说几句安慰的话。现在想来,当时的情景要是换一个人肯定觉得好笑,可是她没有,到后来,她就把她的手从茶几下面伸过来,紧紧地握住我的手,一直到我说完,一点没有看不起我的样子。
         这个晚上,在我的生命当中,早已定格成为永恒。也是从这个晚上开始,我们之间有了更多更为密切的交往。这以后,一有空我们就相约着出去玩,一看到她的眼睛,一听到她快乐无比的笑声,再多的烦恼顷刻间就烟消云散了。我明白,她的出现,使我的生活从此变得生动起来。
         我惊异地发现,她原来已经爱上了我
         跟王丽红交往的日子,一直是我最快乐的日子。在她与我老婆之间,我似乎是更多地选择了她,在家的时间变得愈来愈少,面对老婆的关爱和责难,我简直就是一个橡皮人,麻木得没有思想,没有感情。在我的内心深处,我几乎总是在期盼与守望她美丽的眼睛和天真无邪的笑容。
         1996年7月,我所在的公司决定提升我担任吉首分公司经理,老总找我谈话,问我有什么想法和要求。我不加思索地脱口而出,给我聘一个助理,并且特别强调这个人我要自己找。老总答应得很爽快,因为这是我提的唯一的要求,老总还开玩笑他说:等到公司条件好了,每个人都可以带一个“老婆”去。老总当然不知道,我心底早已打好的“小九九”。
         坐在公园的水泥凳上,皎洁的月亮升在半空,周围树影婆婆,情侣依依,低语呢喃。我们彼此倾听着对方的心跳,默默的,不敢似旁边的情侣那般,只一个眼神,彼此就有一股暖流缓缓地流过心田。我醉心于我们之间的这种静谧,我喜欢我们之间的这种默契,因为它比任何的表白更来得深沉和真实。
         我没有告诉她我的意图,我只告诉她我们公司正在招人,待遇不错,极力怂恿她来应征。听到她答应来试试的话,我知道我的阴谋得逞了。
         接下来。不用说,她被我们公司聘为吉首分公司经理助理。几天之后,就同我一起去了吉首。
         在吉首,我们成了外地人,除了几个同事之外,没有更多的朋友。每天下班后,自己做饭,吃完饭后,看电视或者睡觉。时间一长,就觉得闷得慌,有些无聊。我一直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和好朋友看待,从不敢有任何非份之想,直到有一天——
记得是在我们去吉首第二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晚上。那大我们公司发工资,大伙嚷嚷着要出去“放放风”。我们逛完了舞厅,又去看通宵电影。一进去,大伙儿成鸟兽散,呼啦一下,各自搭裆去了。
         我和王丽红就近找了个双人沙发(这时候叫情侣座)坐下,彼此都极力靠边坐着,中间就有了一些距离。现在想,这点距离难道就是我们之间一直应该保持的距离吗?那时,我们分明都感觉不到这一点,随着屏幕上剧情的深入,我们之间的距离开始慢慢地缩小。后来,她就靠在我的肩膀上,轻轻地拨弄我的指头,说:“阿华,我们回去吧。”
在她的宿舍,我开始紧紧地搂住她,亲吻她的额,她的眼,她的脸,最后落在她温热的唇上,我告诉自己不可以,但灯影朦胧,她整个的身躯都贴了上来,她的美好的唇,她的那双让我心动的眸子,这是我内心深处正渴望的那个女孩啊,面对她的“九头猫”似的颤粟的身体,发烧的脸,以及喃喃的呼唤,我武装了千百次的思想终于彻底崩溃……
         我醒来的时候,已近凌晨五点。她一直伏在我的胸口上,没有睡着,见我醒了,就爬上来吻我,说:“我一直在数着你的心跳,阿华,你知道吗?你的忧郁,好让我心动。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起,我就把自己的命运与你连在了一起。”
         是的,我其貌不扬,我贫穷如斯,只有忧郁才是我唯一的“财富”。
         我对不起她,我知道,可她不该……
         傍晚,我们经常去的地方,是吉首大学的校园。坐在绿荫荫的草地上,看山头的落霞,一朵朵元无规则随意聚散却又奇妙绝伦,谈论人生的悲欢离合,月的阴晴圆缺,数天上的星星,看银河牛郎织女……
         没有谁被我们感动,被感动的常常是我们自己。
         在一起时,海阔天空,什么都扯到了就只有一个话题谁也不敢触及。那就是我们心底谁都明白,谁都在回避的同一个问题,我已经结了婚。
         有一次,我问她,说:“丽红,我结了婚,你介意吗?”
         她不吭声。过了好一晌,才说:“我结了婚,你介意吗?”
         她曾说过,不管结局如何,她都会永远爱我,我相信这是真的。可是我已经结了婚,我还能爱她吗?假若我爱她,岂不是害了她?
         站在这两难的境地,我开始喝酒,平常的日子也经常醉。
         1996年冬天,她没跟我说,就直接向公司辞了职,说是去深圳。几个月都沓无音讯。1997年春天,我到她的一个同学家里去玩,问及她的情况,她的同学叹了口气,说。
         “王丽红去深圳后,先是在一家玩具厂上班,后来到一家小公司做文员。有一天她的老板喝醉了酒,把她压倒在办公室的沙发上,撕扯中她把老板身上的肉咬掉了一大块。班是上不成了,身无分文的她流落街头,于是就认识了现在的蛮仔,蛮仔跟她是同乡,异乡遇老乡,两眼泪汪汪。王丽红庆幸有个暂时依靠,可以帮自己度过难关,却不知道自己已一脚踏人火坑。蛮仔是一个“鸡头”(专靠威逼妇女卖淫营利的人),送上门来的摇钱树,哪里能放过她?……今年春节回来后,就再也没有出去,现在大星坪那边租了间民房,唉!不知她靠什么生活。”
         听她说着这些,我真是心如刀绞。才几个月,怎么就会变成这样?是我害了她呀!
         我间清了她的详细地址,一连去了十几次,才在一个早上碰到她。她的大眼睛已没有了往日的神采,她的表情滞滞的,看着这些我就心痛。我说:“丽红,我找了你好多次。”
         她说:“我每天晚上都要出去。有时晚上不回来。我有老公,要吃饭,还要交房租。”
         我说:“你有难处,怎么不跟我说呢?我会尽力帮你。你才二十岁,以后的路还长。”
她打断我的话,说:“我知道我是在游戏人生。可是,你知道吗?有些东西失去了,是再也找不回来的,你走吧,不然我老公回来,对你没有好处。”
         她的这种麻木的表情,就象是在说别人的事。我的心一下子从头顶凉到了脚跟,心痛得无可奈何。
         我气急败坏,对着她大声说:“你看看你过的什么日子!人不人鬼不鬼的,连个洗脸的盆子都没有。你口口声声说他是你的老公,他要真是你的老公,会让你去做那种事赚钱养他吗?!你也不想想,你才二十岁,就甘愿一辈子过这种日子,你对得起养你疼你的爹娘吗?”
         她伏在床上嚎陶大哭,等她哭了一阵,我又放下语气说:“丽红,我们都不希望你做什么,只希望你好好做人,然后找个好男人,过上一个好日子,这难道错了吗?我们都愿意帮助你。想想吧,想好了就呼我。”
         第二天她没有呼我,第三天没有呼我,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星期,仍然没有呼我。等我再次到她住所去的时候,已经人去屋空。房东说:她已经搬走一个星期了。
从此,再没有她的音讯。
         我不明白,自己的这份感情到底是对还是错。如果真的错了,又错在哪里?如果真的对了,我又如何去面对这一切?

 

 

 
  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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